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(a1、a2、a3、b1、b2)驾驶证的驾驶人有违反以下情形的:
1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,承担同等以上责任,未构成犯罪的;
2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;
3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。
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,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。
据悉,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上述5种车型,并且是逐级降级,最低降到c1。
小型汽车、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。
需要提醒的是,符合降级条件的,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,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,第一次只注销a1。
自愿的驾驶证降级:
按我国现规定来说,a1、a2、a3牌照可自愿降低为b2、c1、c2、c3;b1、b2牌照可降低为c1、c2、c3。
主要是为多数人免去每年递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烦恼。
注意:a1、a2、a3、b1、b2级别的驾驶证应该每年递交《身体条件证明》即要每年要体检一次。
如期没有递交《身体条件证明》期满365日的,按现行《交通法》规定一律被注销系统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