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条件
(一)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,申请取得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,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之日满8年对应的日期。
1.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,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,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;
2.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;
3.车辆轴距为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;
4.安装符合国家、山东省、本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,具有行驶记录、车辆卫星定位、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;
5.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;
6.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、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,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近似;
7.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;
8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,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且名下无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,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。
(二)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,申请取得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,届满日为2020年12月31日。
1. 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,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,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。
2.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。
3. 燃油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、排量1750毫升以上、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;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。
4.安装符合国家、广东省、本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,具有行驶记录、车辆卫星定位、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;
5.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;
6.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、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,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近似;
7.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;
8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,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且名下无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,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。
须在《青岛管理办法》实施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出申请。
(三)2016年12月28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,符合下列条件的车辆,申请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。
1. 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,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,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。
2.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。
3.车辆排量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小汽车,或者轴距2650毫米以上、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的混合动力小汽车;
4.安装符合国家、广东省、本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,具有行驶记录、车辆卫星定位、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;
5.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;
6.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、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,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近似;
7.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;
8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,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且名下无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车辆,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。
须在《青岛管理办法》实施之日起180日内提出申请。
按照上述条件取得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;车辆所有人在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有效期届满前,将车辆更新为《青岛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车辆的,经申请可以按照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核发相应期限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
办理材料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申请主要是线上申请,只需填写、上传如下材料:
(一)填写机动车行驶证信息;
(二)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信息;
(三)填写车载终端型号、设备厂商、设备终端序列号、sim卡号等信息;
(四)上传车辆照片4幅。其中车身电子照片2幅:分别为从车辆左前方和右后方45度拍摄的照片各1幅;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白底彩色证件照1幅;安装的具备行驶记录、卫星定位及应急报警功能的车载终端照片1幅。
照片要求如下:
1.照片存储格式为:jpeg;
2.照片规格尺寸:照片规格尺寸:长79mm×宽59mm(像素要求:930×696象素);
3.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m;
4.分辨率要求:350dpi,24位rgb真彩颜色模式;
5.车辆证件照片为白底。
6.要求车像清晰,层次丰富,无明显畸变;车辆照片应能明确辨别机动车号牌和车身颜色,能反映车辆真实全貌;车辆照片中的车牌号码与录入号码相符合。
办理流程
(一)办理方式
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。
(二)办理程序
1.申请人用注册的账号登录“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-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监管平台”(网址为:http://www.qdcyry.com/xy/yydj.html),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车辆各种信息,并上传车辆相关照片,提出申请。
2.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的第5个工作日,可在网上查询审核结果;
3.通过审核的申请人,需到市公安机关申请将车辆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;
4.申请人在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5个工作日后,可在网上查询申请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审批结果;
5.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,申请人可在查询结果5个工作日后,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纸质彩色照片(白底,尺寸:长79mm×宽59mm),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(市公共交通局)领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
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所有的车辆,申请人可在查询结果5个工作日后,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,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纸质彩色照片(白底,尺寸:长79mm×宽59mm),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(市公共交通局)领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;
企业委托管理人员领取的,受托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、授权委托书和和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纸质彩色照片(白底,尺寸:长79mm×宽59mm)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(市公共交通局),领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
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领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,通过审批后,市交通运输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邮寄。
办理时限
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,考试时间不包含在内。
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,将由青岛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发放《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》。
办理费用
(一)申请办理《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不收费。
(二)通过邮寄方式领取《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》的申请人,自行负担邮寄费,在证件送达时到付。
咨询电话、查询网址
(一)咨询电话:0532-85659207
(二)查询网址:http://www.qdcyry.com/xy/yydj.html
办理地址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业务受理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