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后驾车是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。但居然有学员酒后参加驾驶机动车技能考试,这样的奇葩事,你听说过吗?
11月25日9时,嵩明县第一考场的民警在组织考生进行入场前疫情排查时,发现学员考生张某强身上有较重的酒精味。
经现场调查询问得知,张某在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前一晚喝了白酒。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,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.3mg/100ml。
“历史”总是惊人的相似。次日早上,在五华区第一考场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。
当天上午,考场民警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考生身上有酒味。
询问得知,考生张某头天晚上曾大量饮酒,第二天前来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,尚未开考,就被民警巡查发现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,结果显示该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/100ml。
针对上述两起学员考生酒后参加考试的行为,嵩明县第一考场、五华区第一考场民警均对涉事考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指出了酒后驾驶存在的安全隐患,进一步宣传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。
约谈了两名学员的教练后,要求其在教学过程当中,在教授驾驶技术的同时,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,让学员入耳、入脑、入心,并体现在学驾车的实际行动上。
按照规定,两名学员被取消了本次考试资格。